康美药业原董事长一审被判12年,落实新《证券法》标志性案例

                 
文章简介:  康美药业原董事长一审被判12年
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对康美药业原董事长、总经理马兴田等12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公开宣判。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、违规披露

  康美药业原董事长一审被判12年


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对康美药业原董事长、总经理马兴田等12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公开宣判。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、违规披露、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,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;康美药业原副董事长、常务副总经理许冬谨及其他责任人员11人,因参与相关证券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。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证监机构人员、新闻记者以及被告人家属等旁听了宣判。
  近日来,继因年报等虚假陈述民事侵权证券集体诉讼案被责令巨额赔偿后,康美药业原董事长马兴田等人又因操纵证券市场和违规披露、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。两案的审判持续释放了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,坚决维护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的强烈信号。
  康美药业2016年至2018年连续3年,有预谋、有组织、系统性实施财务造假约300亿,涉案金额巨大,持续时间长,性质特别严重,社会影响恶劣,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,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健康生态。落实“零容忍”要求,投资者保护机构响应市场呼声,依法接受投资者委托,作为代表人参与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案。
  康美药业案作为我国首单证券集体诉讼案,是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上的一个标志性案件,是落实新《证券法》确立的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从法律条文走向实践的第一步。

说明,文章数据引用权威财经媒体,比如东方财富网,新浪财经等。